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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对欧盟PVA反倾销初裁获胜

时间:2020/3/12 0:10:52 来源:打印

     3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不对原产中国的PVA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这是2017年欧盟新法规颁布后中国石化赢得的第一起化工产品反倾销胜诉案件。

  2019年7月30日,日本可乐丽公司提起申诉,欧委会发布立案公告,确立对原产于中国的聚乙烯醇(PVA)进行反倾销调查。按照欧盟新法规《反倾销反补贴基本条例》( 2017第2321号),此次反倾销案件应诉程序比以往更为复杂,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要求企业、行业协会、律师和客户协同作战,缜密规划各阶段应诉工作。

  此次反倾销应诉是在中国石化的统筹安排下,4家直属企业协作应对的结果。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在总部生产经营部和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导下,牵头川维化工、上海石化、宁夏能化3家企业成立反倾销联合应诉团队,历时8个月奋力做好反倾销准备、应对和协调各项工作,为反倾销获胜打下坚实基础。

  欧洲市场占据中国石化PVA出口近50%的市场份额,欧盟反倾销案件的成败对未来中国石化PVA出口具有深远影响。化销华中分公司作为PVA出口主体企业,按照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的要求,立案前便着手成立反倾销应对工作小组,积极调动各方人力投入到应诉战斗中。

  应诉期间,化销华中分公司应对小组人员竭尽全力,加班加点准备数万份出口单据,收集并审核每项涉案数据,建立完整详细的核查台账,为反倾销问卷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撑。应对小组于2019年8月提前完成抽样信息问卷,9月底联合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出席欧委会第一次听证会,主要就PVA出口与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威胁关系等阐述抗辩意见,竭力取得欧委会对倾销损害的一致观点。2019年10月至12月,欧委会对化销华中、川维化工、上海石化、宁夏能化四家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化销华中积极牵头、协助兄弟企业参与核查工作,对工厂核查涉及的ERP系统销售、PCN物料代码、价格、包装、产量制约因素、销售总览、客户名称、出口退税情况等问题全程应对,予以协助指导,确保核查系统信息与提交问卷、原始凭证数据一致;在核查现场认真回复每个出口相关问题,回答有理有据,获得欧委会调查官的高度认可。

  反倾销应诉过程中,除中国石化内部各企业协同应战外,获得客户在欧盟市场一线的现场支持至关重要。化销华中分公司自反倾销立案以来,一方面紧锣密鼓准备各项应对工作,一方面积极推动下游欧洲客户做大量的游说、举证工作,最终取得欧盟各成员国贸易代表对倾销损害的一致看法。

  此次PVA反倾销初战告捷,为中国石化乃至国内企业将来应对更加复杂的反倾销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国内PVA出口更广阔的海外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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