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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

时间:2024/3/18 8:19:48 来源:打印

      3月1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

  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备注等六项内容组成。其中标准项目名称遵循《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等规定,“状态”为所列标准项目现阶段制订情况,包括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项目表共列有219项标准,其中技术规范6项、分析方法标准182项、标准样品31项。监测指标包括微塑料、抗生素、三氯杀螨醇、多氯萘、六溴联苯、毒杀芬、有机磷酸酯类、麝香类、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甲醛和乙醛、邻甲苯胺、多环芳烃、烷基汞、硝基苯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紫外吸收剂、卡拉花醛、有机锡化合物、得克隆、多氯联苯、有机氯农药、二噁英类、多溴二苯醚、中链氯化石蜡、短链氯化石蜡、五氯苯酚、挥发性有机物、酚类化合物、六溴环十二烷和双酚A、全氟化合物类和氯苯类等,覆盖了管控清单、履约、优控名录和优评计划中主要新污染物。

  生态环境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标准体系框架遵循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现有架构与内涵,考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建设的传承性与特色性,结合环境管理需求,确定《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框架结构。标准体系项目表共体现三方面内容:一是标准类型,主要为技术规范、分析方法标准和标准样品;二是监测介质,主要为水质(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等;三是监测指标,以列入管控清单、履约、优控名录和优评计划中的新污染物为主。此外,因目前新污染物自动和便携监测仪器尚未发展成熟,暂时不将生态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技术要求类标准列入考虑。

  据悉,自2022年开始,“新污染物治理”已经连续3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但当前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相对滞后。在新污染物监测方面,现有的技术规范、检测方法及技术要求可初步支撑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尚不明确,标准数量不多、覆盖面不全,仍无法有效满足新污染物监测需求。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李景虹日前建议,应当完善新污染物治理控制技术和管理体系,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全域风险评估技术体系的建设,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上双向发力。


责任编辑:rain

本文标签: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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